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规矩多可以不按合同办事吗

文章出处:仪特诺密度计 人气: 发表时间:2016-08-24 11:40:06
  相互信任是合作的前提,谈好的合同款项按合同执行是最好的方式。

  月初的时候安微的一家塑料比重计的客户联系上了我们,咨询了仪特诺测塑料比重的比重计,推荐了一款经济型的型号ET-320给客户。

  对方是一家上市公司,在产品参数,型号,价格都确定好了之后我们把塑料比重计的合同给客户传了过去,我们的合同模板默认的是款到发货的,在这一点上客户提出了异议,上市公司买仪器审核流程多,不能先付全款,采购到财务那边会不同意...

  虽然我们做过很多的上市公司,很多的大的公司,绝大部分都是先款后货的,偶尔遇到需要先开票过去申请付款,再安排发货的情况...

  安微的塑料比重计客户提出先预付40%的货款后发货,货物验收没问题后付余款,再开发票。我们也同意了这种操作方式,一来是对我们的塑料比重计产品质量放心,二来与这个客户是第一次合作,他有点不放心且流程多也是可以理解的,所以就同意了,没想到还是给自己找了麻烦...

  塑料比重计发过去了,客户也验收过了,质量没有问题,但是又提出来要我们先开发票过去,才能付余款,不然付不了款...

  面对如此不按合同办事的客户,我们也只能认了,开了发票过去等待收款,有了这一次不按合同付款的不愉快,只能寄希望他能履行他说的话,发票到了就立即申请货款。

  人与人之前的交流合作,信任是基础,我们不做一次性的买卖,靠质量与服务生存,对于诚信的客户我们会加倍服务,对于不诚信的客户,第二次必然会坚持原则,宁愿不做也不能给自己找麻烦了。

  信任透支了一次,想补回来的机会也会没有了...


此文关键字:塑料比重计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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